纳税人用委托加工收回的实木地板(不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受托加工实木地板应代扣代缴的消费税计算?:甲受托加工实木地板,由对方。
消费税公式是:(原材料成本 + 加工费) / (1 - 消费税税率) * 消费税税率(12+20)/(1-5%)*5%=1.68万 当月应交付1.68万,若精确到个位的话,金额是16842.11元。
(3)甲厂将委托加工收回的实木地板的一半领用继续加工上漆,当月生产实木地。
4:C5:(1) =(450*17%+450/1500*100*17%)-(34+42*10%+3*7%+1.36)=41.53 (2) =(42+8)/(1-5%)*5%=2.63 (3) =450+/2000*100*(1+5%)/(1-5%)=(450+12.52)*5%-2.63=20.4966:
我晕 你贴那么多内容确实是只问一个问题?分给职工的药酒不交消费税?答案如下:1.实木地板要交消费税是因为它收回的委托加工实木地板又经过自己加工(上油漆)成。
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实木地板为原料生产的实木地板D.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
以下外购和委托加工收回的消费品,缴纳的消费税准予扣除也是有一定条件的,必须用来生产应税消费品,才能准予扣除。主要有以下几项:烟丝、化妆品、珠宝玉石、鞭。
消费税额20%,增值税率7%,收回加工产品直接对外销售,该公司委托加工。
入库成本=60 000+8 000+【(60 000+8 000)/(1-20%)*20%】+8 000*7%=85 560元 收回的产品直接对外出售,缴纳的消费税不可抵扣,计入产品的入库成本
(3)甲厂委托加工收回的实木地板的一半领用继续加工上漆,当月生产实木地板。
甲厂当月应缴纳的增值税为40.57万元 甲厂被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为2.79万元 甲厂当月销售应缴纳的消费税为22.75万元
注会教材中说:允许扣税的应税消费品只限于从工业企业购进的和进口的应税。
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1. 用于连续生产的中间产品,不缴纳消费税。2. 对委托加工收回消费品已纳的消费税,可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从当期应纳消费税税额中扣除,。
某化妆品厂受托加工一批实木地板,委托方提供原材料成本10000元,该厂收。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按受托方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 没有同类产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其组成计税价格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材。
虽然没有销售,但是 已经加工上漆,属于收回委托加工商品继续用于生产应税消费品,所以应该抵扣.如果收回委托加工商品直接对外销售则 不能抵扣
1、由于消费税可抵扣,所以消费税不能计入成本。 2、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用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消费税不计入收回委托加工物资成本:因为消费税是价内税,如果。
本期购入已经征过消费税的化妆品原材料500万元 消费税30% 增值税17%可抵。
增值税是价外税,消费税是价内税,因此算一下不含增值税价格。 1、不含增值税价格为18.72/(1+17%)=16万元 2、应缴增值税为18.72-16=2.72万元,或16*17%=2.72万元。
是的,橡木不属于消费税的征税范围,橡木地板是实木地板的一种,属于消费税的征税范围。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不能从增值税中抵扣。.根据消费税法规定,纳税人用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烟丝、已税酒和酒精等8种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在计征消费税时可以按当期生。
1. 企业用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纳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出新的应。
1. 企业用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纳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出新的应税消费品,允许扣除按生产领用数量计算的已纳消费税的项目有(ABC) A. 外购已税的烟丝。
可是7000是加工费,消费税应该对应税消费品征收啊,怎么对劳务也征收呢。。
委托加工时候,原材料.加工费.都是加工成品的成本,由于消费税税基为不含增值税而含消费税..所以将成本(2000+7000)转化为含税的销售价成本=销售价-销售价*10%。
根据《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将外购应税消费品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销售的。
消费税税法的相关规定: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缴纳消费税。对于用外购已缴纳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可以。
可以抵扣的应税消费品范围《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消费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 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烟丝为原料生产的卷烟,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酒和酒精为原。
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这个消费税应纳税额怎么计算???
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一)销售额的确定1.从价计征销售额的确定。2.从量计征销。 (9)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实木地板原料生产的实木地板;(10)以委托加工收回的。
4.下列各项中,可按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规定征收消费税的有( )。A.受托。
4.下列各项中,可按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规定征收消费税的有(B.委托方提供原材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代垫部分辅助材料并收加工费的 D.委托方提供原料、主要材。
一、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 (三)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实木地板为原料生产的实木地板。 (四)以外购。
可以的。1.从商业企业购进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符合抵扣条件的,准予。 (财税[2008]19号)规定: 2.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石脑油、润滑油、燃料油。
各位朋友帮一下忙,我单位从工业企业购进已税(消费税)燃料油和溶剂油,。
一、定义:消费税,是以消费品的流转额作为征税对象的各种税收的统称。属于流转。 (7)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实木地板为原料生产的实木地板;(8)外购或委托。
甲委托乙加工应税消费品,原材料成本20000加工费7000消费税消费税税率10。
消费税和增值税不同,他只在特定环节征收一次(卷烟除外),以下是注税教材原文。 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纳税人用委托加工收回的下列11种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
您好!会计网为你服务。 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使用消费税纳税申报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236号),不少消费税纳税人就外购和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
某进口设备FOB价为人民币1200万元,国际运费72万元,国际运输保险费率。
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销售额的确定 1.从价计征销售额的确定。 2.从量计征。 (9)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实木地板原料生产的实木地板; (10)以委托加工收回。
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扣除,希望举例解释!谢谢
由于某些应税消费品是用外购已缴纳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出来的,在对这些。 (9)外购已税实木地板原料生产的实木地板;(10)外购已税石脑油为原料生产的。
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化妆品用于生产化妆品 B.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玉石用于生。
委托加工收回的汽车轮胎,由受托加工方代扣.代缴.消费.税,该消费.税委托方收回后不得抵扣,用于继续生产小汽车时,计入轮胎成本。受托加工方向委托方结算货款时,。
1、消费税(Consumption tax/Excise Duty)(特种货物及劳务税)是以消费品的流。 消费税的纳税人是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零售、批发和进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
实木地板需要按规定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其中消费税一般采取从价定率的征收方式,即应纳消费税=不含税销售收入*5%。增值税方面,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17%税率。
1、委托加工业务,委托方与受托方双方的会计分录是怎样的? 2、相关税费。
委托加工是企业常见的一种经营方式,所谓委托加工,是指由委托方提供材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加工的商品。不论是工业企业,还是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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